【春秋左傳正義 卷十】
【傳】二十八年,春,齊侯伐衛,戰,敗衛師,數之以王命,取賂而遠。
晉獻公娶於賈,無子。
(賈,姬姓國也。)
○烝於齊薑,(齊薑,武公妾。○烝,之承反。)
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。
又娶二女於戎,大戎狐姬生重耳,(大戎,唐叔子孫別在戎狄者。○重,直龍反。)
疏注「大戎」至「狄者」。
○正義曰:《晉語》云:「狐氏出自唐叔,狐伯行之子,實生重耳。」
又曰:「狐偃,其舅也。」
小戎子生夷吾。
(小戎,允姓之戎。子,女也。)
疏注「小戎」至「女也」。
正義曰:昭九年傳稱晉率陰戎伐潁,王使辭於晉,曰:「先王居檮杌於四裔,故允姓之奸居於瓜州。」
知戎為允姓也。
凡言子者,通男女也,知子謂女也,二戎相對為大小也。
晉伐驪戎,驪戎男女以驪姬。
(驪戎在京兆新豐縣。
其君姬姓,其爵男也。
納女於人曰女。
○驪,力知反。
女以,昵據反,注「曰女」同。)
歸,生奚齊。
其娣生卓子。
驪姬嬖,欲立其子,賂外嬖梁五與東關嬖五,(姓梁名五。
在閨闥之外者,東關嬖五,別在關塞者,亦名五。
皆大夫,為獻公所嬖倖,視聽外事。
○ 卓,敕角反。
閨音圭。
闥,吐達反。
塞,素代反。)
使言於公曰:(「曲沃,君之宗也。曲沃,桓叔所封,先君宗廟所在。)
蒲與二屈,君之疆也。
(蒲,今平陽蒲子縣。
二屈,今平陽北屈縣。
或云:二當為北。
○屈,勿反,一音居勿反。
疆,居良反,下同。)
不可以無主。
宗邑無主,則民不威;
疆埸無主,則啟戎心。
戎之生心,民慢其政,國之患也。
若使大子主曲沃,而重耳、夷吾主蒲與屈,則可以威民而懼戎,且旌君伐。」
(旌,章也。伐,功也。○埸音亦。)
使俱曰:「狄之廣莫,於晉為都。
晉之啟土,不亦宜乎?」
(廣莫,狄地之曠絕也。
即謂蒲於北屈也。
言遺二公子出都之,則晉方當大開士界。
獻公未決,故複使二五俱說此美。
○ 複,扶又反。)
晉侯說之。
夏,使大子居曲沃,重耳居蒲城,夷吾居屈。
群公子皆鄙,(鄙,邊邑。○說音悅。)
唯二姬之子在絳。
二五卒與驪姬譖群公子而立奚齊,晉人謂之「二五耦」。
(二耜相耦,廣一尺,共起一伐。
言二人俱共墾傷晉室若此。
○譖,責鴆反。
耜音似。
廣,古曠反。
墾,苦狠反。)
楚令尹子元欲蠱文夫人,(文王夫人,息媯也。
子元,文王弟。
蠱,惑以淫事。
○蠱音古,惑也。)
疏「蠱文夫人」。
○正義曰:昭元年傳稱《周易》「女惑男謂之蠱」,知蠱謂惑以淫事。
為館於其宮側,而振《萬》焉。
(振,動也。《萬》,舞也。)
夫人聞之,泣曰:「先君以是舞也,習戎備也。
今令尹不尋諸仇讎,而於未亡人之側,不亦異乎!」
(尋,用也。婦人既寡,自稱未亡人。)
禦人以告子元。
(禦人,夫人之侍人子。)
元曰:「婦人不忘襲讎,我反忘之!」
秋,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,入於桔柣之門。
(桔柣,鄭遠郊之門也。
○乘,繩證反。
桔,戶結反。
柣,待結反。)
疏注「桔柣」至「門也」。
○正義曰:此已入一門矣。
又云「入自純門」,又是入一門矣。
複言「縣門不發」,則更有一門矣。
不發是城門,則知純門,外郭門;
桔柣,遠郊門也。
《尚書•費誓序》云「東郊弗開」,是郊有門也。
子元、鬥禦疆、鬥梧、耿之不比為旆。
(子元自與三子特建旆以居前。
緇廣充幅,長尋曰,繼曰旆。
○禦,魚呂反,本亦作禦。
下注「反禦」同。
疆,其良反,又居良反。
梧音吾。
比,並裏反。
旆,蒲具反。
長,直亮反。
音兆。)
疏注「子元」至「曰旆」。
○正義曰:軍行之次,旆最在先。
故宣十二年傳稱令尹南轅反旆,是旆居前而殿在後也。
《釋天》云:「緇廣充幅,長尋曰,繼曰旆。」
郭璞云:「帛,全幅長八尺,旆帛,續末為燕尾者。」
鬥班、之孫遊、王孫喜殿。
(三子在後為反禦。○殿,丁見反。)
眾車入自純門,及逵市。
(純門,鄭外郭門也。
逵市,郭內道上市。
○純如字。
逵,求龜反。)
縣門不發。
楚言而出,子元曰:「鄭有人焉。」
(縣門,施於內城門。鄭示楚以閒暇,故不閉城門,出兵而效楚言,故子元畏之,不敢進。○縣音玄,注同。)
諸侯救鄭,楚師夜遁。
鄭人將奔桐丘,(許昌縣東北有桐丘城。○遁,徒困反。)
諜告曰:「楚幕有烏。」
乃止。
(諜,間也。
幕,帳也。
○諜音牒。
幕音莫。
間,間廁之間。)
冬,饑。
「臧孫辰告糴於齊」,禮也。
(經書「大無麥禾」,傳言「饑」。
傳又先書「饑」在「築郿」上者,說始糴。
經在下,須得糴。
嫌或諱饑,故曰禮。)
「築郿」,非都也。
凡邑,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,無曰邑。
邑曰築,都曰城。
(《周禮》:四縣為都,四井為邑。
然宗廟所在,則雖邑曰都,尊之也。
言凡邑,則他築非例。)
疏注「周禮」至「非例」。
○正義曰:《周禮•小司徒職》云:「九夫為井,四井為邑,四邑為丘,四丘為甸,四甸為縣,四縣為都。」
注引此者,以證都大邑小耳。
經、傳之言都邑者,非是都則四縣,邑皆四井。
此傳所發,乃為小邑發例。
大者皆名都,都則悉書曰城。
小邑有宗廟,則雖小曰都,無乃為邑。
邑則曰築,都則曰城。
為尊宗廟,故小邑與大都同名。
《釋例》曰:「若邑有先君宗廟,雖小曰都,尊其所居而大之也。」
然則都而無廟,固宜稱城,「城漆」是也。
而潁氏唯係於有無君之廟,患漆本非魯邑,因說曰漆有邾之舊廟。
是使魯人尊邾之廢廟,與先君同。
非經、傳意也。
又解傳言「凡邑」,則主為邑言,則他築非例也。
若築台、築囿、築王姬之館,則皆稱為築,無大小之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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